【问题解析】
当事人进行清偿抵充的方法有:
约定抵充,当事人之间就
债务人的履行用来抵充何宗
债务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清偿人指定的抵充。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则清偿人有权单方面指定其给付系清偿何宗债务。
法定抵充。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
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
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
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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