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出资瑕疵包括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未办理转移的手续等。出资瑕疵股东对
公司债务的责任是在欠缴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是具有股东资格的,但是当股东
虚假出资或者是
抽逃出资时,经催告仍然不补足出资的,可以解除其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
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
纠纷,如公民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
姓名权、
名誉权、荣誉权、
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决权、
监护权、所有权、用益
物权、
担保物权、
著作权等,
专利权、
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衡平权和
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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