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姻赠与房产离婚可以否收回

1.2k浏览 帮助12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0
【问题解析】
可以收回。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婚姻赠与房产离婚可以否收回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2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11人选择咨询律师
69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赠与房产离婚可以否收回
一键咨询
  • 166****6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7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5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4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沭阳134****562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82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679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姻赠与房产离婚能否收回
可以收回。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9浏览 2025-01-31
婚前赠与离婚怎么收回
25浏览 2025-06-05
婚姻法中赠与房产的条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的规定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自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者自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三、“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四、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分割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 (四)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十八条 (三)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关问题,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婚姻生活中,不管是夫妻接受父母的房子赠与,还是夫妻离婚后把房子的产权赠与孩子,在签订相关的赠予合同以后,就有了法律效益。赠与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房子的产权对大家来说是很重要的,大家在决定赠予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
465浏览
赠与可以收回吗
赠与财产一旦转移,通常不可回收,除非受赠人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权益、未履行赡养义务或违反赠与协议。赠与人享有一年的撤销权。对于附义务的赠与,若受赠人未履行义务,赠与人可收回财物。
12浏览 2024-05-06
婚姻法房产赠与的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的规定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自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者自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三、“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四、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分割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 (四)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十八条 (三)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关问题,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婚姻生活中,不管是夫妻接受父母的房子赠与,还是夫妻离婚后把房子的产权赠与孩子,在签订相关的赠予合同以后,就有了法律效益。赠与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房子的产权对大家来说是很重要的,大家在决定赠予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
466浏览
离婚赠与房产如何收回
9浏览 2024-12-10
新婚姻法赠与房产有没有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的规定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自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者自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三、“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四、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分割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 (四)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十八条 (三)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关问题,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婚姻生活中,不管是夫妻接受父母的房子赠与,还是夫妻离婚后把房子的产权赠与孩子,在签订相关的赠予合同以后,就有了法律效益。赠与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房子的产权对大家来说是很重要的,大家在决定赠予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
358浏览
房产赠与能否收回
34浏览 2025-07-20
新婚姻法房产赠与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的规定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自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者自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三、“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四、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分割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 (四)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十八条 (三)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关问题,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婚姻生活中,不管是夫妻接受父母的房子赠与,还是夫妻离婚后把房子的产权赠与孩子,在签订相关的赠予合同以后,就有了法律效益。赠与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房子的产权对大家来说是很重要的,大家在决定赠予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
302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33****2691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52****2832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88****4624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