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
离婚一般是无法单独提出损害赔偿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
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
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
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
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