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欠条可以不写明
欠款原因,签订欠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欠条有效需要如下写:
1.应写清楚欠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欠款时间期限,包括欠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欠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欠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欠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欠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
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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