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刑事拘留分为10天,14天,37天三种情况。刑事拘留是
逮捕前的应急措施,只有来不及申请逮捕证的才暂时刑事拘留。
拘留以后要马上向检察院申请
批准逮捕。
2、10天(公安机关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所以10天)
3、14天(复杂案件,申请期限可以延长4天,7日
批捕,7+7=14天)
4、37天(更加复杂的
结伙作案,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申请期限可延长到30天,7日批捕,30+7=37天)
5、一旦被
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
羁押的期限必须等到法院有了判决,嫌疑人被定罪才能截止。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
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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