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可以以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
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
经济补偿金。
公司要求劳动者待岗的行为,并不违法,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内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
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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