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企业即使
宣布破产,也要偿还
债务。企业首先需要以
破产财产偿还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需要偿还职工
工资、
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偿还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缴的税费;最后则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
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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