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经济补偿问题,我们将按照您在本机构内的服务年限,为您提供每满一年便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优厚待遇。
如若您的工作经历超出了六个月但仍不及一年的期限,那么我们将根据一整年来计算;
如果您的工作经验尚不到六个月,也不必担心,我们会以半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给到您。
接着来谈谈
劳动者薪资的问题,如果您的月收入已经高出了贵公司所在的直辖市、设有分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宣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我们就会按照这个标准(即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支付对您的经济补偿。
不过请注意,对于这些情况下我们提供的经济补偿总额将不会超过十二年。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条中所讨论的“月工资”是指您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月收入。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