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主要涵盖如下几大种
类别:
(一)货币
出资这种方式主要表现为股东直接运用资金对公司进行注资,同时
认缴的股本金额须在办理
公司注册登记前,一次性地、足额地将所需现金存入即将建立起来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开设的临时账户之中,并且还需向公司提供其资信证明文件,以此来确认其投资资质及承担风险的能力。
(二)实物作价出资此种出资方法要求股东需经过评估并对实物价值做出估算后才能用于注资,并且需要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实与确认。
在此基础上,股东应当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之时,妥善完成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且须经由相关验资机构验证通过。
(三)工业
产权出资这里提到的工业产权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别:
第一类即
专利权以及
商标权;
而另一类则是专有技术。
股东若要以工业产权(包含非
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注入股本,那么他们首先必须确保自己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同时这部分股份也需要得到法律程序的确证。
在此基础上,股东将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用于投资时,仍然需要进行价值评估,并且应该在公司注册登记之前完成转让手续。
另外根据我国《
公司法则》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为出资的金额比例不得超过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四)
土地使用权出资当股东选择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注入股本时,其出资作价必须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监管部门的组织评估,并且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核批准通过,然后办理相应的
土地使用证书。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