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治要求,凡涉及由
工伤导致残废的人士,无论就业者与其就职单位之间是否保留
劳动关系,都可自行取得一次性
伤残补偿款。
对于员工在工作时不幸身亡的情况,其亲属
抚恤金又该如何发放呢?实际上,在员工遭遇这种严重意外后,根据相关
法规的规定,需要向其亲属支付以下相应的抚恤金:
首先,其未婚夫或妻每月享有40%的抚恤金;
其次,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则有权利领取30%的抚恤金;
最后,若死者无父母和子女,每位孤寡老人或孤儿还可在此基础上增领10%的抚恤金。
关于具体的计算方式,我们照例表达如下:
第一,针对未婚夫或妻来说,抚恤金赔付金额应为
工伤死亡员工本人薪资(元/月)乘以40%;
第二,对于其他亲戚来看,抚恤金赔付金额亦为工伤死亡员工本人薪资(元/月)乘以30%;
至于在配偶或父母皆已离世的情况下,如仅有孤儿在此生活,他(她)的抚恤金额将以工伤死亡员工本人
工资×anadditional50%来计算;
而在其他亲属均已离世的情况下,有其他孤寡老人在此生活的话,他(她)的抚恤金额将能以工伤死亡员工本人工资×40%计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伤死亡员工本人的工资,是指他(她)在工作中遭受
意外伤害或患有
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月平均薪资。
然而,倘若他(她)的个人工资超过了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之多,那么将以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来代替进行计算;
反之,若他(她)的个人工资不及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六成,那也同样会以此作为参考,并用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六成去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
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