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写收据时,其详细的编排规范如下所述:
首先,1)首部内容涵盖:
以位于正文中上部偏中间部位的较大字体显示文档主题。
其次,2)正文部分则需明确指出所接收之资金或物资的具体数额以及物资
类别、规格等翔实信息。
最后,3)尾部细节包括:
在底部须落入收款人或者相应单位的全名,注明实际收取款项的具体日期,并且一般来说还需要加盖单位印章确认。《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
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
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