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中,聘请律师的服务费用往往因案件所涉财产情况而异。
针对未包含
财产纠纷的案件,可采取计件收费模式。
据政府指导价的相应规定,此类案件的普遍收费标准在6,000至100,000元不等,具体金额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度以及处理所需耗费的时间等诸多因素。
如果涉及到财产问题,则适宜以标的金额作为参考,按比例收取
律师费用。
一般的律师费用需经由
当事人与律师的充分沟通和商定后确定,但应严格遵循政府所制定的指导价准则。
关于计件收费,以下是详细说明:
(1)无财产争议案件:
对各类普通民事、经济和
行政案件进行
代理,若未涉及任何财产纠纷,我们将根据案件的特殊性质、复杂性以及所需的工作量等方面综合考量,并在此基础上,在6,000至100,000元这一区间内与您协商确定最终的服务费用;
而对于在外省办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如未涉及财产纠纷的话,其
代理费用将不得少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理:
我们将为您提供撰写、修订、审查法律文书服务,根据文书的具体性质、难易程度以及所需耗用的时间等多方面考虑,为您提供的每份法律文书的服务费用将在600至2,000元之间进行商议。
(3)律师见证服务:
我们会根据法律文书的相关性质、所需耗时等因素,为您提供每单2,000至10,000元之间的律师见证服务收费。
(4)代办公证业务:
代理律师为客户办理的公证事项各有差异,故此,我们将以每例1,500至3,000元之间的收费标准与您协商确定该项服务的费用。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我们将按照相关事务的难易程度、用途以及所需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为客户提供每份1,500至20,000元之间的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的服务费用建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
抚恤金、救济金、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
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
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