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拆迁补偿条款不公道且显失合理,则有权予以拒领。
无论是何种性质的组织或个人,皆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撤除公民自有房产。
在涉及拆除民宅的过程中,
拆迁方必须按照被拆毁房屋原来的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重置价格,然后参考房屋的磨损度,以此为基础,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者给予适当补偿。
而对于那些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人出租住宅房屋,在被拆除时,拆迁方应对房子所有者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以及折旧因素进行考量,再结合被撤除房屋所在片区位置,对其作出补偿决策。
倘若涉及到的是私人自住房或者是尚未执行国家制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那么在该类状况下,拆迁方将仅需根据被拆除房屋原有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以及折旧情况,对房屋所有者进行适度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
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