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一方存在不忠实行为之际,另一方并未享有权利要求其
净身出户。
若一方有背
离婚姻的行为,原配在承受离婚冲击的过程中,可提出适度倾斜分割
共同财产;
而在一方因
重婚或者与第三者
非法同居引发离婚现象的时候,未犯错的另一方则有权寻求物质上的损失补偿。
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具有要求对方完全舍弃所有财产的权力。
除此之外,倘若签署的
离婚财产协定中强制一方净身出户,那么相应的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协商。
当事人双方需尽力自行解决纷争,如协商无法达成共识,便可祈求法庭判令。
法庭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财产实际状况,以及尊崇兼顾
子女抚养权、维护女方权益及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