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幸遭遇
交通事故并产生了相应的损害赔偿问题时,建议您与肇事方先行协商解决此问题;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且不得不寻求帮助的话,您可请求公安机关(或者交警大队)进行调解工作;
当然,如果您更倾向于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话,亦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关于诉讼的具体流程,以下为详细说明:
首先,
立案环节。
您需要向具有相关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一份完整的
起诉状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
在起诉状中应详细阐述您的请求事项以及事实理由。
经法院立案庭审查后,若确认符合立案标准,则会下发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
诉讼费用缴纳通知;
当您根据通知内容成功缴纳诉讼费用之后,通常意味着立案环节已圆满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立案之前,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需由原告预先支付,而最终的胜诉方,也就是被法院裁决为败诉的一方,将会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接着,将进入答辩和材料交流环节。
在此阶段,法院将首先将当事人(此例中为原告)的起诉状及其所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邮寄至被告处,并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的第15天内提交答辩意见以及对应的证据材料。
此外,被告一旦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亦会将这些材料送还至原告手中。
然后,便会迎来至关重要的开庭环节。
最后,正式的调解或者判决环节。
在这个环节中,法院将在庭审期间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若无法实现调解的话,法院则会根据具体案情正式做出判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