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自行商议对
赡养费的
延迟交付进行调整,或是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予以履行。
司法实践中,当
夫妻离婚时,负有
抚养义务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为其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开支以及教育资源的支持,具体金额及期限可不拘泥于形式,可以在平等、公正的原则下由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并遵守执行。
无论有多么紧张的财务压力,如支付完成
购房贷款后已无法承受抚养孩子所需的成本,也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