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无论
分居时间长短如何,均无法达成自然
离婚的效果。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只要符合法定
离婚条件并遵循一定程序要求,方能实现合法离婚的结果。
具体来说,离婚途径主要有两大类,即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
因此,分居长短不应该被视为能够自然解除婚姻关系的依据。
若想通过“因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满二年”为由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还需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方可得到法庭准许:
首先,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而非仅单方面拒绝履行家庭责任;
其次,导致分居的真正原因必须是感情出现严重裂痕;
最后,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分居已达两年之久,但经过深入调解仍无法实现和解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