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个问题,这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
职务侵占罪范畴。
职务侵占罪,其定义为
行为人通过利用自身工作岗位或职务的便利条件,对属于本单位的某种财物进行
非法占有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
刑事犯罪行为。
然而,律师私自收取费用确实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但由于该费用仍处于
当事人手中,而非直接成为律师事务所的财物,因此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
犯罪特征。
而对于维权策略,一个简便有效的方法便是直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当
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可以直接找到消费场所的最
高管理人员,详细说明自己所遭受的不幸状况以及由此导致的
经济损失,进而提出相应的
赔偿请求。
若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双方能够顺利达成和解协议,那么
纠纷便得以妥善解决。
此外,消费者协会的
仲裁亦是较为普遍的一种维权途径。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之后,他们还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的形式来解决问题。
通常来说,投诉材料以
书面形式为主,需要详细地注明投诉者的
身份信息(例如姓名、住址、邮政编码)以及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例如企业名称、地址、导致损害的具体事项等),同时明确表达出投诉者的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未经消费者协会批准,不得邮寄任何凭证、收据以及实物,以避免造成资产损失。
更进一步而言,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
申诉;
根据已签订的仲裁协议向指定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
或者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