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高速行驶直行车与左转弯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中,通常情况下,责任主要由
超速的车辆负担。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关于事故责任的确立还需结合
当事人的行为对于这场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需要依据他们的过失程度进行评估。
换言之,若是由于某个方面的过错而引发了事故,那么
责任人将须独自承担全部责任。《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