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在人民法院尚未进行公开审理前,并未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必须对涉及到的
犯罪嫌疑人员实施拘禁。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需要被
羁押,倘若满足了特定的条件和标准,他们还有可能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进行候审监督而非羁押等待审判流程的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