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
知识产权的使用一般秉持地方性原则。
根据我国现行
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内居民或团体创作的各类作品,无论它们是否已经公开发表,只要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的原始创作首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得以出版发行,即会自动获得版权保护。
然而对于其他非中国籍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他们的
著作权权益通常将依据他们作品作者所属国家或常住地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有关协定或者参与的国际公约来确定和保障。《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
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