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母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赠与的
股权,且并未订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该股权将被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
在出现
离异的情况下,参与婚姻的两位
当事人均享有分割这份股权的权利。
然而,如果
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该股权仅赠与给其中一位配偶的,那么此份股权就成为其
个人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对此份财产提出分割请求。
此外,当夫妻双方需要对他们的
共有财产,如股票、债券和投资基金份额等各类有价值的证券或是尚未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所有权界定时,如果在友好协商中无法达成共识或按照市价分配存在困难的,则应由人
民法院裁定按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