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北京政府实施了一项新的针对电动摩托车的规定:
驾驶电动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事先进行车辆注册登记(即挂牌)。
此外,欲在北京合法地注册电动摩托车并上路行驶,其所需符合的具体要求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所购置的电动车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被列入;
其次,该电动车需要成功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3C认证考核;
最后,必须属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曾公布过的环境保护排放标准名录中的车型范畴之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