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关于
未成年人抚育权的问题,父母双方确实可行使互相交替
扶养孩子的权益。
然而,这必须是在遵循“
保证儿童最大利益”这一
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由父母亲双方通过友好磋商并签订相关协议实现的。
倘若父母双方对此事尚未达成共识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自行达成协议,那么他们将不得不有所决断,并请求司法机构予以调解和裁定。《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
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