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财产分配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秉持以下基本规定作为执行依据:
首先,在夫妻关系结束之时,对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双方有权利自行决定其所有权归属;
其次,若这对夫妇无法依其自主意愿进行妥善处置,则应由法院裁决确定财产的处置途径,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及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公正裁决;
以及,在财产分散过程中,应对丈夫或妻子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拥有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尊重并严格保障其不受损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