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丈夫无法偿还所
欠信用卡款项,其妻子恐将担负起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
信用卡交易行为若是在家庭共用开支范围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
若经
司法鉴定机构确认某一方所持
信用卡欠款可计入夫妻共有
债务范畴,则另一方也须承担清偿之责。
反之,若不可证实为
共同债务,则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