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姻关系解除过程中,涉及到的
财产分割协议乃是由于
欺诈性行为或是强制性的压力所导致签署订立的,则相关
当事人有权通过向法院提出诉求的方式,请求对该财产分割协议予以更改或者直接撤销。
而在
离婚之后,倘若一方当事人察觉到配偶有隐匿、转移、变卖甚至摧毁
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亦或是捏造
虚假债务企图
非法占有另一方的
财产权益时,都可以向法院以正式
诉讼的形式请求重新分割这些夫妻共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