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对患者病情进行隐瞒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违法之举。
由于刻意隐瞒病情,导致患者无法及时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从而损害了他们的人身安全以及
财产权益,同时也对医患之间良好的信任关系造成了极大破坏,使得医疗行业在整个社会中的声誉与形象深受损害,甚至引发了医疗秩序的严重混乱。
因此,我们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这些医院因隐瞒病情而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以此来确保患者的人身财产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维护并促进医患之间和谐、稳定的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