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定义中,
童工特指未满法定成年年龄的儿童或青少年工人。
然而,各国家和地区关于适龄成年人的法定年龄则存在差异。
举例如我国,童工被明确规定为年满16周岁以前的儿童或青少年工人。
综观全球,各国均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普遍通过法律
法规加大对于
未成年工的劳工权益及特殊保护的力度。
换言之,理论上,17岁以上已然不被视为童工。
须注意的是,如果雇佣14岁的儿童作为正式员工,将依据法律规定面临严厉惩罚。
具体而言,用人企业必须接受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月度计算并实行
罚金的制度,具体金额为每使用一位童工,需缴纳5000元罚款;
若在涉及有毒物质的作业环境内使用童工,将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所规定的罚款额度进行处理;
又或按现有标准,即每位童工每月需缴纳5000元罚款,同时视实际情况加重处罚力度。《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