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员工主动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在完成离职当天的相关手续,详细内容请参考贵司的内部规章制度。
若
劳动者决定离职,应依照
劳动法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而对于处在
试用期内的员工,其
离职流程则可简化至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