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职及
撤职等政务
处罚的
执行期限通常均为24个月。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政务处罚,其执行周期如下规定:
(1)
警告类处罚,为期6个月;
(2)记过类处罚,则为期12个月;
(3)记大过类处罚,相应地延长至18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自政务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处罚期即随之展开。《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