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顾客有权请求商场给予
赔偿。
举例来说,若由于第三方行为而在商业设施内遭到伤害,应由该第三方承担
侵权责任;
而如果广场、酒店、商城、银行、火车站等经营地、公众聚集地的经营者、管理层或组织者未能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他们则需要承担相应的
补充赔偿责任。
在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之后,这些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同样具有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因此,倘若顾客在商场中遇到了他人的
暴力事件且无得到店铺保全人员的及时制止,那么就可以被视为商场地没有完全履行其安全保障的职责,此时顾客便有权向商场提出赔偿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