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支付令以追偿薪资款项的
劳动者来说,他们无需先行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而是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交申请支付令的请求。然而,若单位迟延支付薪资且经过了劳动者所在的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书面通知后仍然未能如期付款,那么单位将承担应付
工资总额的50%至100%作为劳动者的补偿。如果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支付
员工工资,劳动局将启动多项惩罚措施:要求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全额支付工资;倘若所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法定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局将勒令公司补充不足部分;若公司仍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劳动局将会责令其向员工额外支付
补偿金。此外,劳动者
拖欠的工资也应当立即予以发放。因此,当用人单位出现
拖欠工资的行为时,首先应由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可以采用以下几种
司法途径予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依法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值得重视的是,
当事人必须在
劳动争议产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3、通过
诉讼途径加以解决,其中包括三个具体情形:一方面,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劳动
仲裁之后,任何一方对于裁决结果表示不满,均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如果双方经仲裁后都能接受
仲裁结果,但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依旧拒绝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此时,农民工则可以申请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行动;再者,对于属于劳务欠款类型的
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普通
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