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贯这一概念,主要指的是某人祖辈居住生活过的地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祖籍地。进一步的解释来说,它具体指向的是某个家族群体在某个历史时期内,其中某一位祖先长期居住的地点,这其中包括了曾祖父以及以上级别的父系祖先长期居住或者是出生的地方。而户籍所在地则是我国居民户口簿中登记记载的实际所在地,一般而言,这个地方都是指在出生时候其父母在户口簿中所登记的位置所在处,普遍情况下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当标注至户籍登记管理机关的具体位置,也就是针对城市户口的居民,应当填写为“**省**市(县)**区”;对于
农村户口的居民,则应填写为“**省**县**乡”。而在实践中,大部分人仅会填写至县一级即可。例如,“**省**县(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