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
抵押车的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
过户难的风险。抵押车的交易并非买卖关系,而是
债权转让,这意味着车辆办理
抵押手续后,在未解除抵押协议前,即便被购入,也是不能够进行合法过户的。因此,购车人仅能获得对车辆的
使用权限,而非所有权。其次,由于车辆易出现事故的特性,
购买抵押车同样要面对事故风险。尽管购车人可以给抵押车投保正规车辆保险,然而由于其并非车辆真正所有人,仅享有使用权,一旦发生事故,处理起来将颇为棘手。最后,对于车辆来源的风险也需充分考虑。若不慎购置到了非正规渠道的抵押车,那么所面临的风险无疑是巨大的。倘若车辆后续遭遇
盗窃或其它状况,法律保护亦可能无法及时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
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
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