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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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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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

一、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

在解除抵押之前,抵押车无法进行过户,必须在车主签订解除抵押协议之后才能将抵押车进行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抵押车买卖合同有效吗

依法成立的抵押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但是抵押人出售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不得抵押的财产有什么

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

(一)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不得处分。

(二)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公益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查封、扣押财产,意在限制被查封人、被扣押人对财产权利的行使,权利受限。

(六)其他不得抵押财产。兜底条款,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对于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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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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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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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抵押车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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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说,就是A的机动车,抵押给B,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时,就称之为抵押车。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专门的一页是抵押登记记录,其中有抵押的时间和时效以及变更、注销的记录)。一般在抵押期间,或者债务未履行完毕时,不要买抵押车,否则会有风险。买抵押车时一定要看该《机动车登记证》中关于抵押登记的内容,如果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已经不是抵押车了,就可以购买了。 如果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车管所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的。购买已经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时,应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买回来之后被原车主回着担保公司银行之类的收回或者盗回。
一、购买抵押车风险
购买抵押车风险还是很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抵押车来源
其实很多抵押车交易平台都不能保证抵押车的来源是否正规,若是抵押车的来源不正规或是盗抢车辆。那么后期将会遇到非常大的麻烦,不仅车辆会被没收,可能还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2、事故
虽然抵押车可以正常的年检以及购买保险,但是购买者始终不具有汽车的所有权,只拥有汽车的使用权,因此一旦发生事故等,也将会是非常麻烦的。
3、不拥有所有权
不拥有所有权在本质上不能说明这个车是你的,本质上属于车主,因此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就算后期被盗或是遇见其他的情况,很可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也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二、如何防范
1、解除抵押是最为关键的,这里需要车主的配合,解除抵押之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不过这就需要购买者支付全部的抵押费用,会大大增加购车成本。
2、查封原因就是车主有债务被查封,还有就是银行按揭被抵押的,这个情况只要不被知道车子在哪里就没有事情的,一般跨地区没有关系还不肯来执行呢。所以也不要过分担心会由于追查车主的债务,而影响自己对汽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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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制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是金融机构授信贷款额度的基础。而目前,开远市虽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评估中心,但无专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和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人员,缺乏评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相应标准和操作程序,土地价值难以准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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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买抵押房产有哪些风险问题解答如下,
一、购买抵押房有风险你知道吗?
(一)若开发商未通知银行或者未告知购房者,转让行为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149条及房地产抵押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商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购房者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若开发商未通知银行或者未告知购房者,转让行为无效。这是对转让已抵押的房屋的一种限制。
根据这些规定,开发商须事先通知银行并告知消费者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二)银行可能会依法行使抵押权,通过拍卖房屋来还贷
另外,如果开发商在向银行提供担保或还贷方面出现问题,银行可能会依法行使抵押权,通过拍卖房屋来还贷。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讲买已被抵押的房屋风险是比较大的。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的房屋交易手续和开发商与银行解除抵押手续之间的相互衔接就显得至关重要。具体来说,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得到银行的明确承诺。即由银行密切配合,保证收到相应数额房款后即解除抵押。比较理想的方案是,签买卖合同与解押手续一并操作,并尽量减少两种手续办理上的时间差。总之,只要购房者能掌握好支付房款与解除抵押之间的合理衔接,便可使自己的购房风险降到最低。
二、转让抵押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一)抵押房允许转让,但抵押房转让附有一定条件
总的来说
首先抵押财产是允许转让的,而非老观念中转让抵押物无效。
其次,抵押财产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另外,关于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针对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而不是针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房屋买卖协议,在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前提下,转让方负有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的义务,含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包括解除房他项权利抵押(合同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能因为转让方认为价格卖低了,想毁约,于是以抵押房不允许买卖或转让而主张商品房买卖协议无效。实际上,转让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协议的违约事实,不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不进行过户登记。
(二)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
被转让房屋因为设置了抵押权而不能转让,应理解为房屋产权变动的结果条件,而不是原因条件,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转移,但转让协议本身不应受到影响,协议仍然有效。这即是《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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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车的风险有哪些
风险有以下两点:1、抵押车在法律角度,无法对抗银行追讨收回。即使在2016年3月1日之后出台了物权法司法解释。最高法发布《物权法》司法解释·机动车转让取得占有的买受人权利优先。2、抵押车容易变成查封车,不能年检,则不能上路。查封车属于抵押车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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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些规定,开发商须事先通知银行并告知消费者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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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开发商在向银行提供担保或还贷方面出现问题,银行可能会依法行使抵押权,通过拍卖房屋来还贷。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讲买已被抵押的房屋风险是比较大的。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的房屋交易手续和开发商与银行解除抵押手续之间的相互衔接就显得至关重要。具体来说,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得到银行的明确承诺。即由银行密切配合,保证收到相应数额房款后即解除抵押。比较理想的方案是,签买卖合同与解押手续一并操作,并尽量减少两种手续办理上的时间差。总之,只要购房者能掌握好支付房款与解除抵押之间的合理衔接,便可使自己的购房风险降到最低。
二、转让抵押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一)抵押房允许转让,但抵押房转让附有一定条件
总的来说
首先抵押财产是允许转让的,而非老观念中转让抵押物无效。
其次,抵押财产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另外,关于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针对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而不是针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房屋买卖协议,在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前提下,转让方负有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的义务,含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包括解除房他项权利抵押(合同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能因为转让方认为价格卖低了,想毁约,于是以抵押房不允许买卖或转让而主张商品房买卖协议无效。实际上,转让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协议的违约事实,不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不进行过户登记。
(二)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
被转让房屋因为设置了抵押权而不能转让,应理解为房屋产权变动的结果条件,而不是原因条件,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转移,但转让协议本身不应受到影响,协议仍然有效。这即是《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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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的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许多公司在发展壮大期间都会面临资金缺口这个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当下不少公司都会选择将公司名下的房子抵押来作为暂时的解决之道。那么,公司能否将名下的房子抵押呢其次,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究竟有什么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公司名下房子能否抵押抵押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主要可以分为: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利抵押、财团抵押、共同抵押和最高额抵押。将房产作为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抵押。我国《物权法》中第一百八十条明文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是可以抵押的。并且,并没有限制必须是自然人所拥有的。因此,只要产权清晰,符合抵押登记条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房产都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
二、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1、抵押物不足值,主要是指超值抵押。超值抵押并不是无效,依据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以抵押物之外的财产清偿债务。有些企业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各种手段尽量抬高抵押物价值。殊不知,“东窗事发”之后,银行与企业对簿公堂,遭受损失的不仅仅是银行一方。银行之间可以协调联动机制,将相关企业骗贷或超值抵押的行为信息发布到业务联网上,达到信息共享,防止和规避因信息欠缺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及贷款损失的可能。这样一来,某些企业再想贷款融资可谓是难上加难了。
2、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因为抵押权是不转移抵押物占有的一种物权,为了更好地规范抵押法律关系,物权法对于抵押权的生效作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在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时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切不可明知应为而不为,否则将可能遭致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由于抵押登记瑕疵而导致银行抵押权不能实现对企业会造成很多负面的影响,比如企业的资信等级下降,在企业再融资过程中,银行也会根据内部的资信系统中企业的不良记录而拒绝向企业提供贷款。
3、抵押物价值减少风险,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总而言之,公司将自己名下的产权清晰、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房子作为抵押,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其次,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主要是由抵押物不足值、价值减少和登记手续未办理这三种情况所引发。因此,公司在将自己名下的房子抵押时,一定要评估好相关担保风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淮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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