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外补课费用是否属于
抚养费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是指包含对
未成年人或
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教育支持的保障性支付,其中包括了他们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必要的
医疗费用等多个方面。然而在实践中,如果父母一方认为额外的课外补习费用亦应计算在内,那么这种情况下应允许双方就此事项进行合理的协商。若未能达成共识或者有一方未依照约定执行相关义务,则另一方可依法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
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