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案例中,尽管房屋尚未成功办理不动产
抵押登记手续,这并不妨碍相关
抵押合同的
法律效力得到确认。根据现有的法律
法规规定,只要是依法成立并签署完成的抵押合同,自其正式订立之日起即刻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值得强调的是,由于房屋未完成抵押登记,相应的
抵押权未能得以确立,这就意味着在处理涉及该房产的相关事宜上,不得对抗任何善意的第三方利益。此外,作为
债权人的一方,若没有顺利获得抵押权的话,也就意味着其无法享有对于该项
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利。最后,作为
抵押人的一方,有义务继续负责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或者另外承担因无法完成抵押登记而导致的任何
民事责任和
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
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