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交通事故中双方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纷争。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方若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
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便不再受理其调解申请。调解并非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必要步骤,因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此方案无法达成共识,完全可以跳过这一环节,直接提交诉讼请求至法院,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公正裁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