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用通常涵盖了子女所需的教育经费、医药开支以及日常开销,在商定具体数额时,父母双方首先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如若最终达成共识,那么完全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标准执行。然而,假如双方面临抚养费用分摊问题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通过严谨的审查程序结合子女实际需求、夫妻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所在地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做出裁决。若以现行法律条款为依据,通常情况下,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应控制在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对于需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
抚养义务的家庭,鉴于压力较大,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高,但总体上最多不能超出月总收入的50%。反之,若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则应该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与行业类似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抚养费金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