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享有
监护权的父亲或母亲对孩子施加
家庭暴力,另外一方将有权获取并重新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此目标方可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庭提交诉状,申请修改对
孩子的抚养权规定,通常这类
诉讼请求都会得到法院的充分支持。因法庭只会以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与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原则来斟酌决定孩子的
抚养权归属问题,而
抚养孩子的人却通过家庭暴力的方式严
重伤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将孩子交给他
抚养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