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制度之下,对于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订之契约的效力,实践中认定为待定、即既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亦存在被判定为有效的可能性。具体来说,当此类人士与他人签定合同之后,倘若得到其
法定监护人的明确许可和确认,那么该合同便会被赋予有效性;或者,若某项合同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有利、或者合同的内容能够与其年龄、智力发展水平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话,该合同同样具备
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