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离婚后男方违背承诺拒绝支付孩子
抚养费用,那么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倘若离婚夫妻签署过正式的离异协议并在法庭上经法官裁定确认为有效,否则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异协议所规定的抚养费支付义务,我们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其次,倘若夫妇通过
诉讼流程离婚,法院已经作出正式判决的话,那么我们同样能够直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最后但并非最次要的选择,若离婚事项是由
婚姻登记处处理的,我们有权利前往法庭就该问题进行上诉,请求对方支付抚育费用。然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若博弈失败且法院裁决仍然无效,我们仍可依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