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凭证有效期设定为五年。针对已经完成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倘若其中的备案信息表所记载之事项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有所变动,那么责任方必须向原备案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变更,同时必须提交详尽的变动状况说明书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保证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销售,也可以委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