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异的情形之下,子女有义务向其支付
赡养款项。
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在经济层面为年老体弱的父母提供必需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及所需的生活费用。
换言之,这意味着承担一定义务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财务援助,并给予他们实质性的物质协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涵在于,在现今的经济环境与社会条件之下,子女应当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物品和相关费用。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精神层面以及情感方面,对于双亲须保持敬重之心,关怀,倾听,陪伴,尽力满足他们的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
离婚、
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