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债务人拒绝履行其应承担的
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
诉讼,寻求债务追偿。
在法律程序中,债权人须向法院提供以下必要的文件资料:
首先,当事人的
身份证明以及证明其诉讼主体资格的相关
证据;
其次,用以呈现出借款关系真实存在的相关证据;
再者,可以证明已经部分或完全清偿所欠债务的相关证据;
最后,需要法院确定的诉讼请求金额的详细计算依据。
若法院最终判定债务人仍有未偿还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的申请。《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