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款项高达百万元的
犯罪者须按照
挪用资金罪的
量刑标准进行定罪惩罚。
在挪用资金罪的范畴内,这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应给予其七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从该单位挪移资金用于个人用途或者借予他人使用,如果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并超过了三个月仍然未能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
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又或是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