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挂户口所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涉及,但非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空挂”行为的主导方来说,其最大的问题在于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某些特定区域的相关政策则明确认定,只有
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相匹配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到在学区内就近上学的权利;
否则便只能接受有条件的调剂分配)。
其次,对于那些成为“空挂”对象的房主来说,这种情况或许会对他们的房屋销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部分买家在做出购买决定时,往往会因为背负着“
拆迁利益”或“子女入学便利”等重要需求,以至于将自己和空挂方的户口全部迁出作为
购房前提条件。
再者,若
当事人夫妇均为集体户入户后“空挂”的案例(比如因工作单位解散等原因导致
集体户口失效的情况),这很可能也会给新生儿的户籍申报带来困扰。
最后,从立法层面上看,依据中国现行的《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之规定,每位公民都享有在一处常住户口归属地登记成为永久居民的权利,“空挂”户口的现象是被许可的。《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