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文规定了
结婚手续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因为婚姻乃是强烈涉及人之身份关系的
法律行为。
在申请
结婚时,
当事人需携带恰当的证件原件,包括本人
身份证明和家庭户籍薄等资料,前往合法的
婚姻登记部门进行正式的注册登记。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缔结婚姻须以夫妻双方之全然意愿为基础,同时还须具备达成
法定结婚年龄之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